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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职业技术学院关于校级项目申报的通知

日期:2021-07-01    浏览次数:     来源:

 

各系部处室:

为了做好2021年度学院科研项目申报工作,根据《邯郸职业技术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现将2021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类别

本年度校级项目按自然科学类研究项目、人文社科研究项目进行分类立项。

二、选题要求

选题应符合以下要求:

1、自然科学类研究项目选题。围绕专业和学科对应的专业领域进行理论研究和应用研究,围绕邯郸市“532”主导产业及面临的技术难题进行研究。

2、人文社科类研究项目选题。应紧紧围绕学院发展、“提质培优”计划、教学质量提高、人才培养提高、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方面进行选题;研究邯郸市在发展中要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力求居于学科前沿和跨学科研究,具有原创性或开拓性,避免低水平重复。

所选课题,应结合学校发展定位、本人所任教的专业进行选题,其研究工作应有利于教学和教师个人专业业务成长。理论研究应具有前瞻性,应用技术研究应具有实用性及推广价值,避免重复研究,鼓励学科交叉和跨专业研究。

三、立项设置与资助

项目按照统一申报、统一评审、分类立项的原则进行立项,按自然科学、人文社会科学两个类别,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进行立项。

自然科学重点项目设置1—2项,学校资助:50000元;一般项目设置10—15项,学校资助:20000元。人文社科重点项目设置1—2项,学校资助:5000元,一般项目设置10—15项,学校资助:3000元。

四、申报条件

1.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学院在编在岗职工。

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统筹能力,对申报课题应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和条件,能在研究周期内完成课题。

3.凡承担2项省部级及以上项目者、承担各级纵向课题逾期未结题者,不得申报。

五、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不设具体指南,申请人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兴趣和特长自拟名称。

2.项目负责人限申请1个项目,且不能排序为前3名参与其他项目的申报。同一人最多可参研2个项目。项目负责人是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并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员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请项目。

3.已立项的各级课题不得以类似题目或研究内容重复申报。

4.项目负责人要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处理。

5.申报材料以部门为单位提交,不接受个人申报。

六、结项要求

1.以论文形式结项的,至少发表1篇期刊论文,论文必须标注校级项目课题编号。

2.以项目延伸形式结项,项目被市级及以上立项的,视为结项。

3.以著作形式结项,须正式公开出版。

4.以调研报告形式结项的,成果应被我院正式行文采纳或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或采纳。

5.以科研成果转化形式结项的,自然科学类项目为学院创造效益在3万元以上,或取得相关横向合作项目,经费到账不少于3万元。社会科学类项目为学院创造效益在1万元以上,或取得相关横向合作项目,经费到账不少于1万元。(以上到账经费数均以财务证明为准)

6.所有成果须标注邯郸职业技术学院,否则不予认可。

七、申报程序

1.提交材料:申报人将提交申请书和《<课题设计论证>活页》纸质版各一份,申请书须按申请书审核签字要求,由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

2.评审公示:科技研发管理中心组织专家匿名评审,根据评审结果,对本年度立项项目进行公示。

七、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7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各部门将申报材料收齐后统一交科技研发管理中心张彩红老师(综合楼A座526室)。

联系人:张彩红

咨询电话:3162965

科技研发管理中心

2021年7月1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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