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

作者:学生工作部 时间:2016-04-15 点击数:

邯 郸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

一、评选条件

(一)班级干部成员思想进步、工作认真、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凝聚力强;能够模范地执行上级的决定,热情为同学服务;敢于坚持原则,广泛团结同学,善于科学管理。

(二)班级学风正,学习成绩好。全班同学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氛围浓厚,成绩优良;学习平均成绩居同年级同专业前列;不及格率和补考率在同年级较低;本学年度无考试作弊现象。

(三)讲文明、讲礼貌、班风好。全班同学积极上进,互助互爱,集体观念强;尊敬老师,礼貌待人;讲究卫生、爱护公物;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和文化科技活动,效果良好。

(四)班级组织纪律性强,能够自觉执行学院有关规定,遵纪守法,在本学年度无一名受院、系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学生。

(五)全班同学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坚持早操和课外锻炼;体育课纪律好,成绩优良;文体活动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在校运会上获得较好名次,或获得精神文明奖励,或积极参加其它单项体育竞赛,成绩优异;全班同学达到《大学生体育锻炼合格标准》合格率90%以上。

(六)凡在学院组织的各项评优活动中获得荣誉称号、在各项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对学院建设有突出贡献的班级,可作为评选先进班集体的优先条件。

二、评选方法

(一)每学年评定一次;

(二)由班级申报,系初评,院级审核确定院级先进班集体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