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伟,男,1970年2月生,中共党员,先后毕业于山东大学和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学系,法学教授,现任邯郸职业技术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法学学科学术带头人、文法系书记,河北紫微星律师事务所律师。并兼任河北省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河北省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河北省法学会宪法行政法学研究会理事,河北省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理事,河北省法学会劳动法学研究会理事、河北省法学会金融法学研究会理事等,邯郸市人大常委会法律顾问、立法咨询员,邯郸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应急管理专家组成员,邯郸市人民政府依法行政专家组成员,邯郸市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专家组成员,邯郸仲裁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仲裁员,邯郸市行政立法暨规范性文件制作研究会顾问,邯郸市律师协会非诉讼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等,在我市乃至省内法律理论及实务领域有着一定的影响力。
张伟教授能圆满的完成学院交办的各项工作,并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在学院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训基地建设、人才培养工作评估以及申报示范和骨干院校等各项工作中,履职尽责,积极肯干。所在系部在两次教学水平评估及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和河北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中均表现良好,并顺利通过了ISO2000验收考核。所在的法律事务专业先后被评为河北省教学改革试点专业和河北省示范专业。该同志先后担任了《商法》、《合同法》等课程的讲授任务,承担了新疆班学员教学以及学生毕业论文指导等实践教学工作,讲课效果良好,历年学生评分均在班级前例,其讲授的《商法》被评为河北省高校精品课程。该同志先后被评为河北省优秀教师、邯郸市师德先进个人、邯郸职业技术学院名师等。
张伟教授有较为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先后出版《商法》(吉林人民出版社)、《经济法概论》(中国经济出版社)等13部论著,公开发表论文百余篇,其中《论公司代表人的法律地位及责任归属》等10余篇发表在国家核心期刊上。论文《私法自治在物权法上的空间——物权法定与私法自治的协调》2007年荣获河北省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优秀论文一等奖;《论银行对伪造、变造票据的审查责任》2004年荣获河北省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优秀论文二等奖。张伟教授先后主持或参与了河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加入WTO后我省仲裁法律制度创新研究》、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河北省物业管理立法研究》等10余项课题,其中《加入WTO后我省仲裁法律制度创新研究》获河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邯郸市“十一五”重大招标课题《邯郸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研究报告》获河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邯郸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该同志先后被评为河北省新世纪“三三三”人才、邯郸市杰出岗位能手、邯郸市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等, 5次荣立三等功。2005年、2006年、2007年、2009年、2010年河北省高级职称评委。
张伟教授有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该同志1993年通过律师资格考试,并在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1996年通过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该同志现担任河北天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河北万德福投资有限公司、邯郸职业技术学院、邯郸市第二建筑安装有限公司、邯郸市诚明建筑安装有限公司、邯郸市邯台房地产开发公司等10多家单位的法律顾问,先后办理各种案件600余件。在非诉领域,该同志正在主持或参与邯郸市第九塑料厂、邯郸市经编厂、邯郸市自行车飞轮车等16家企业的破产清算及邯郸市赵都制药厂等企业的改制。作为顾问多次为政府有关领导举办讲座,并提供咨询服务,参与了《邯郸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政府规章的起草工作,并多次作为专家列席政府常务会议。2011年受政府法制办委托,执笔起草了《邯郸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第一稿,目前该条例已通过市人大常委会三审。作为政府信息公开专家组成员,多次为政府信息公开事例提供咨询建议,并在政府年度总结会上举办信息公开知识讲座。自1999年起,先后担任邯郸市人大常委会法律顾问、立法咨询员至今,先后参与起草、修订了《邯郸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条例》、《邯郸市城市供热条例》、《邯郸市城市绿化条例》、《邯郸市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邯郸市防洪条例》、《邯郸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邯郸市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管理条例》、《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地方性法规中若干行政许可规定的决定》、《邯郸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邯郸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邯郸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邯郸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邯郸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等20多项地方性法规,并多次为市人大常委会个案提供咨询建议。
赵胜潮,女,1971年8月生,汉族,1992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文法系副主任,中文教授。1989年9月-1993年6月在河北师范大学中文系中文专业学习,获本科学历和文学学士学位。1999年10月-2003年6月在河北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在职攻读新闻学硕士,获文学硕士学位。
近年来,紧密结合学院发展方略和教学管理实际,忠实履行岗位职责,注重工作创新积累,积极探索教学管理工作的新途径和新方法,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为学院、系部的建设作出了突出贡献。同时,不断进取,开拓创新,注重教学和科研的同步进行,并取得了显著成绩。
一、爱岗敬业,无私奉献
赵胜潮同志主抓教学管理工作,深知管理教学的过程也是充实自己、提高自己的过程,因此,坚持加强学习和实践,学习工作方法和领导艺术,虚心向有经验的同志请教,加强交流与沟通,探索教学管理的规律,在具体工作中,注重教学工作的常规管理,抓好各项制度的落实;积极思索,创造性地开展各项工作;严格管理,注重教师师德的培养,确保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舍小家,顾“大家”,坚持工作在第一线。在学院申报国家示范性职业院校、国家骨干职业技术学院的几年间,除了负责本部门的工作以外,还被抽调到申报材料的写作组,并负责《国家示范性职业院校项目建设推荐书》的填写,经常在节假日或晚上加班加点,与写作组的同志们一起写作或修改材料,期间还兼顾文法系法律专业迎接省级示范专业的验收的准备工作。因此整日坚持在工作岗位上,不顾孩子,不计报酬,为我院的成功申报和法律专业的顺利通过验收贡献了自己的力量。
二、教学科研,齐头并进
近年来,重点教授了新闻、文秘的专业基础课《现代汉语》、新闻专业的专业课《新闻评论》和《中国传统文化》等课程,并担任新闻专业的学生实习指导工作和毕业论文指导、答辩工作。在教学中,坚持认真备课,细致讲解,配合相关知识,增强与学生的互动,教学效果明显,在学生测评结果中名列前茅。而精心制作的《现代汉语》教学课件在学院第二届多媒体课件大赛中获得三等奖。
认真钻研本专业的理论知识,关注新的研究成果的运用,阅读大量本专业学科的书籍并积极参加学术研讨,加快知识更新,努力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和业务技术水平,积极参与省、市级科研项目的研究,努力提高自身能力。
在国家核心期刊发表《河北媒体网站创新性发展研究——以燕赵都市报为例》、《论20世纪欧洲现实主义文学中的女权问题》、《论诗的自然与超自然》、《河北媒体报网互动实践研究》、《他山之石,可以攻玉——评张爱玲小说<沉香屑·第二炉香>》、《论古典诗歌结尾之艺术价值》、《地方媒体的网站盈利模式》、《媒体网站的服务功能浅析》、《创新办学理念,促进科学发展》等论文共9篇,在国家级期刊发表《加强性格管理,明确育人方向》等论文4篇,在省级刊物上发表论文2篇,参与编写了《创新创业理论与实用》、《普通逻辑》、《华北高等职业教育教学创新研究》、《华北高等职业教育特色研究》、《秘书美学》等5部著作并已经出版。
近年来作为课题负责人完成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河北传媒业媒体网站发展研究》;参与完成河北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新形势下河北传统媒体网站发展对策研究》、邯郸市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一般课题《高等职业院校教学成本研究》的研究工作。
三、积极进取,成绩显著
2013年当选全国新闻出版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2008年评为邯郸市优秀教师,2009年评为邯郸市巾帼建功标兵,2012年入选河北省“三三三”人才工程第三层次人选。多次被评为邯郸市语言文字先进工作者、邯郸市科协继续教育工作先进个人,邯郸市教育系统优秀共产党员,邯郸职业技术学院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2008年评为邯郸职业技术学院名师。
科研方面,参与编写的著作《创新创业理论与实用》和《普通逻辑》分别获河北省社会科学成果奖三等奖;参与课题《高等职业院校教学成本研究》获得河北省优秀教学成果三等奖;论文《呼唤大散文》获得邯郸市社科优秀成果佳作奖;论文《论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与爱国统一战线的互动发展》获邯郸市统战理论研究成果一等奖。
史平臣,男,1972年12月生,汉族,199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文法系副教授,兼职律师。1993年9月-1997年6月在华中农业大学农学系学习,获本科学历和农学学士学位。2004年5月-2006年6月在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班学习,获法律硕士学位。主要社会兼职有河北神威律师事务所律师、中国种业知识产权联盟法律顾问、邯郸市律师协会国家赔偿委员会副主任等。
积极承担教学任务。曾任教课程有《知识产权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劳动法》、《刑事诉讼法》、《诉讼技能》、《物权法》和《婚姻法》。教学过程中注重教书与育人相结合,理论与实务相结合;不但教给学生专业知识,还教给学生可持续获得知识的方法和独立思考能力,让学生感悟奋斗精神;不断组织学生课堂讨论和庭审模拟,锻炼学生自主学习和组织能力,注重学生实务体验和训练,尽最大努力缩短学生毕业后的社会岗位适应期。
努力开展课题研究。主持或主要参加市级以上科研课题9项,有:《邯郸市建设服务型政府研究》、《邯郸市县级政府法治建设指标体系及其实施机制研究》、《邯郸市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发展和保护研究》、《产业创新视角下邯郸市区域发展战略研究》、《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立法修订前期研究》、《<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修订研究》、《邯郸市人才资源开发现状及政府作用研究》、《邯郸高校学生思想道德状况分析与对策研究》、《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为提升邯郸四省交界区域经济中心地位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勤奋撰写科研论文。近年来共发表省级以上论文20篇,其中国家核心期刊7篇。分别为《论植物新品种权的法律保护》(核心期刊《种子》07年第七期);《植物新品种权法律保护及立法完善探究》(核心期刊《安徽农业科学》07年第二十四期);《我国完善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战略定位》(核心期刊《安徽农业科学》09年第十期);《行业协会市场化进程中的困境与对策研究》(核心期刊《中国市场》2007年第六期);《开发行动导向课程体系,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光明日报》08年6月3日版);《媒体的良性舆论监督促进司法独立》(核心期刊《新闻爱好者》2008年第三期);《植物新品种培育人权益保障制度研究》(核心期刊《中国农学通报》2011年第32期);《邯郸建设“四省交界区域经济中心”的法治思考》(《河北法制报》2007年5月10日);《论我国行政规范司法审查制度的建构》(《河北大学成人教育学院学报》2007年第三期);《河北省邯郸市高校学生思想道德现状及思考》(《社会科学论坛》09年11月下期);《邯郸市县级政府法治建设指标体系及其实施机制研究》(《邯郸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1年第2期);《永年县建设法治政府的探索与启示》(《河北法制报》2012年4月5日);《论保护和发展地理标志产品的积极效应》(《河北农业科学》2012年第2期);《邯郸市发展和保护地理标志产品对策研究》(《河北农业科学》2013年第12期)等。
参与学院国家骨干院校建设。五年来先后完成了《学院国家骨干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学院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报告》、《学院2011年人才培养质量报告》、《学院2012年人才培养质量报告》和《学院国家骨干高等职业院校建设项目总结报告》等撰写工作。按照学院安排,2013年1月至2013年8月,参加了《邯郸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二审、三审草案数次修改工作。
依托专业优势为社会提供服务。2009年为邯郸市地税系统法制工作人员举行了为期4天的税务法制讲座,参加培训人员60名。2010年,为邯山区罗城头街道办、陵园路街道办、邯郸县南堡乡等基层政府义务提供涉农、涉拆迁等法律义务咨询。2011年、2012年受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排为邯郸市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知识产权培训,参训人员达3000余人。
各方面工作受到肯定。近年来获得的奖项主要有:2007年、2008年获全国农业知识产权论坛征文一等奖和三等奖,2009年7月获邯郸市教育局嘉奖,2010年8月获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等功,2010年6月获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高教学会第十二届高等教育科研成果三等奖,2010年7月获邯郸市第十一次社科成果三等奖,2010年8月获河北省第十二届社科成果三等奖,2011年获学院教育质量成果二等奖,2012年9月获邯郸市第十二次社科成果三等奖,2013年11月在全国农业知识产权论坛论文被选录并发表了主题演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