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职院党〔2023〕55 号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纪检机构“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工作要 求,突出“监督的再监督”职能定位,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推动履行“一岗双责”,进一步强化风险防控,加大对学院重点领域、重 要部门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建立事前报备、事中监督、事后问责相衔接的监督检查机制, 逐步形成以规范权力运行为目标,以程序监督制约为纽带,以风险防控为 核心的监督工作体系。
第三条 关键环节是指重点领域中直接涉及人、财、物等重要资源配置 管理及工作程序中存在廉洁风险的环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环节:物资设 备招标采购、科研经费使用、招生录取等环节。
第四条 重点事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一)“三重一大”事项,即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要项目
安排、大额资金使用事项;
(二) 招生考试、人员招聘、职称评聘、财务管理、学生管理、干部选
拔任用、师德师风、基建工程、后勤修缮等;
(三) 教职工评先推优,学生奖助学金评定;
(四) 其他重点事项。
第五条 各责任部门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 一责任人”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部门党组织主要负 责人安排本级党组织纪检委员或其他人员作为项目监督人,对重点事项全 过程监督 。
第六条 责任部门要及时填写《邯郸职业技术学院重点事项监督报备 表》(见附件),于实施前 3 个工作日报送院纪委。
第七条 根据责任部门报备的《邯郸职业技术学院重点事项监督报备 表》,院纪委视情采取以下方式监督,责任部门应予配合。
(一)存档备查;
(二)随机抽查;
(三)听取汇报;
(四)查阅相关资料;
(五)列席或参加实施过程中的相关会议;
(六)其他方式。
第八条 未按规定进行报备、自我监督不到位、履行主体责任及“第一 责任人”责任不力等造成项目实施出现问题的,情节较轻的,要限期整改; 涉及违纪违法的,由纪检监察部门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 领导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九条 本办法由学院纪委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相关文件中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 本办法执行。
附件:邯郸职业技术学院重点事项监督报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