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改革情况公示(2021)

作者: 时间:2021-11-15 点击数:

附件1


邯郸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改革情况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截至2021年11月6日学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校级学生会组织改革自评表

校级学生会组织情况

项目

评估结论

备注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3. 工作人员不超过40人,学生人数较多、分校区较多的高校不超过60人。

实有40

4.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

实有5

5. 工作部门不超过6个。

实有6

6. 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7. 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8. 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9. 主席团候选人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学院(系)党组织同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成员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审核后确定。


10. 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选举产生。


11. 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

召开日期为:2021.11.6


12. 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系)组织选举产生。


13. 开展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14. 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校团委等共同参与的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评议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


15.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16. 学生会组织的建设纳入了学校党建工作整体规划;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17. 明确1名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指导校级学生会组织;聘任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或干部担任校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二级学生会组织改革自评表

二级学生会组织情况

项目

符合标准学生会组织数量

备注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11


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11


3. 工作人员不超过30人。

11


4.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

11


5. 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11


6. 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11


7. 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11


8. 主席团由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选举产生。

11


9. 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

11


10. 开展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11


11. 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11


12. 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11


13. 明确1名团组织负责人指导级学生会组织;聘任团委老师担任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11


具体情况

二级学生会组织

符合标准情况(请填写是/否)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管理系

机电系

建工系

计算机系

经济系

旅商系

食品系

运动系

艺术系

文法系

软件系


二、《邯郸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章程》

邯郸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章程

草案)

章 

第一条 邯郸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是在党委领导院团委指导下学生组织。

第二条 邯郸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参加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和河北省学生联合会,为全国学联和省学联团体会员。

第三条 本会的一切权力属于全体会员。会员行使民主权力的机构是全学生代表大会、各学生代表大会。

第四条 本会的基本任务:

(一)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进一步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广大同学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团结和引导同学成为热爱祖国,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要求的合格人才,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二)维护和遵守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聚焦广大同学精神成长、学习生活、成长发展、权益维护等需求,协助学做好文明校园建设、构建良好教学秩序以及营造优良学习生活环境等方面工作,充分发挥引领同学坚定理想信念、帮助同学全面成长进步、促进同学养成优良学风、服务同学创新创业创优代表和维护同学正当权益等方面的作用;

(三)自主组织开展文化体育、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创新创业等有益于同学成长成才的活动,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四)充分发挥沟通学与广大同学联系的桥梁纽带作用,通过学校各种正常渠道,合理反映同学的意见、建议和诉求,引导同学有序参与涉及学生重大事项的学事务的咨询议事及监督,维护同学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等权益;

(五)配合团组织加强对学生社团的引导、管理和服务,支持学生社团规范健康有序发展;

(六)规范学生干部的选拔、考核和培养,建立健全学生干部选拔制度、评价考核制度、骨干培养机制及退出机制;

(七)强化学生干部作风建设,深化学生干部健康成长教育,围绕思想作风、学习作风、工作作风等方面开展专题培训,不断强化学生干部的宗旨意识、表率作用和严实作风,打造信念坚定、品学兼优、朝气蓬勃、心系同学的学生干部队伍;

(八)引导和支持本学生及学生团体积极进行对外学习与交流,促进学生全面成长发展,塑造良好学校形象。

第二章 会 员

第六条 凡承认本会章程的邯郸职业技术学院在籍全日制学生均为本会会员。

第七条 会员根据本章程享有以下权利:

(一)在本会内享有平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有权通过各种正当途径和方式对本会干部及各部门开展的工作进行监督、讨论、质询并提出建议;

(三)享有参加本会所举办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四)依照本会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讨论和决定本会的重大事务;

(五)在本会内以适当方式参与学管理,对学与学生权益相关事务享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凡受到留校察看处分者,在留校察看期间不享有上述权利。

第八条 会员在行使本章程赋予的权利时,需履行以下义务:

(一)树立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的思想,弘扬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集体主义的精神,做先进文化的倡导者、传播者;

(二)会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支持和配合本会工作,维护本校荣誉;

(三)刻苦钻研科学文化知识,认真完成各项学习任务,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促进个人全面发展;

(四)会员在学活动中应注意自身行为对学名誉的影响,不得捏造和传播不当言论。

第三章 学生代表大会

第九条 邯郸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代表大会(简称学代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学生会开展活动提供必要条件,支持其在学生管理中发挥作用。

第十条 学生代表大会的召开周期为一年。

如遇特殊情况,经代会多数通过并党委批准,可以提前或延期召开学生代表大会。在不召开学生代表大会的年度,应每年至少召集1次常任代表会议。

第十一条 学代会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当选代表参加方能召开。

学生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时实行表决制,选举和决议必须有与会代表三分之二以上的同意方能生效。

第十二条 学代会代表按会员总数的适当比例由各按民主程序选举产生,并结合各学生人数多少,适当增加人数较少的的学生代表名额。

第十三条 学生代表大会根据本章程行使以下职权:

(一)审议和通过学生会工作报告;

(二)修改学生会章程,监督章程实施情况;

(三)选举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

(四)选举新一届常代会

()开展提案工作,对学校及学生会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讨论决定新一届学生会工作的方针和重大问题;

()行使应由本会最高权力机构行使的其他职权。

第十四条 学生代表大会代表根据本章程享有以下权利并履行以下义务:

(一)享有权利:

1.就学生代表大会职权范围提出提案的权利;

2.对学生会各项工作享有监督、建议、质询的权利;

3.法律、法规及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履行义务:

1.模范地履行上述各项会员义务;

2.代表广大学生按要求出席学生代表大会;

3.倾听会员心声,充分反映会员意见;

4.法律、法规及学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四章 常任代表会议制度

第十五条 改革完善学生代表大会制度,级层面实行常任代表会议制度(简称“常代会”),常代会作为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常设机构,负责监督评议学生会组织工作、监察组织章程和工作条例等实施情况、听取审议学生会组织工作报告、选举决定领导机构组成人员调整等重大事项。常任代表从学生代表大会中差额选举产生。

第五章 学生会主席团及职能部门

第十 学生会主席团是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执行机构。

第十条 学生会主席团主席团成员5名,设执行主席,执行主席由主席团成员轮值担任,以学期为一个轮值周期。明确1名主席团成员负责学校学生社团工作,学生社团联合会负责人由该成员兼任;聘任秘书长1名,由院团委专职干部兼任。

第十条 级主席团成员由学生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主席团成员和主席候选人的资格条件应在院团委的指导下予以确定并报学党委批准。

十九条 主席团行使以下职权:

(一)根据本章程制定相应的学生会工作条例;

(二)执行学代会的决议,领导下属各职能部门的日常工作,任免各部门负责人;

(三)决定各职能部门的机构设置、任务与权责;

(四)与学生会主席团进行沟通交流,上传下达,指导各学生会的基层学生工作;

(五)组织筹备学代会相关工作,并向学代会做相关报告;

(六)在紧急情况下,决定学生会的重大事项。

第二十条 学生会执行主席行使以下职权:

(一)对外代表邯郸职业技术学院全体学生和邯郸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经主席团合议并报院团委同意后并获得学生代表中多数的同意后可以签署有关重要协议;

(二)提议任免学生会各职能部门负责人;

(三)协调各学生会的工作。

()负责召集会议,牵头日常工作。

第二十条 学生会执行主席因故不能主持工作,由学生会代理执行主席主持工作。

第二十条 学生会职能部门是学生会的日常工作机构,在学生会主席团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二十条 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在工作中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造成重大工作失误或有重大违纪行为的,可经常任代表大会决议通过,予以罢免和处以相应处罚。

第六章 学生权益代表和维护机制

第二十条 级学生会组织成立权益工作机构或部门,负责开展代表和维护广大同学的合法权益的日常工作。

第二十条 在院团委的指导下,与相关公益律师机构、法律援助机构建立经常性联系,为权益受到侵害的同学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服务。建立日常调研机制,搭建网络新媒体平台,及时收集、听取涉及广大同学切身利益和普遍诉求的问题,形成报告提交学院相关部门,并进行跟进,切实推动问题的解决。

第二十条 通过“校长面对面”“校领导接待日”“职能部门交流会”等机制,搭建学生与学党政领导、职能部门面对面沟通的常态化机制。

第二十条 推动级学生会组织负责人成为学咨询议事监督机构成员,参加学有关学生重大事项的相关会议,代表和合理有序表达同学利益诉求。级学生会组织应合理参与学校在涉及教育教学、后勤管理、学生奖惩等同学关切事务的决策、管理和评价工作。

第七章 基层组织

第二十条 学生会是学生会的基层组织,在支部学生会的双重领导及总支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二十九条 层面实行学生代表大会制度,会议召开周期为一年。系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执行主席人选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其他学生会干部的选拔产生须面向广大同学,保证广大同学的参与机会。学生人数低于400人的系可召开全体学生大会并选举学生干部。

第三十条 学生会主席团由学代会民主选举产生。并报请党支学生会审批。

第三十条 学生会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执行主席一人,主持学生会日常工作,执行主席由主席团成员轮值,以学期为一个轮值周期。除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成员,均不设置其他任何职务

第三十条 学生会人事变动应及时向学生会申报备案。

第三十条 学生会的组织机构、职责权限、工作程序原则上应与级学生会对应,系学生会人数一般为20-30人。学生会应及时向学生会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并参照本章程自行制定相关工作要求。

 经费

三十  学生会主要经费来源:

(一)学关于学生会活动的专项经费;

(二)社会实践创收和社会资助、赞助、募捐等合理收入。

三十五  经费使用受全体成员监督。

三十六  经费的支出情况应每学年公布。

章 附 则

三十七条 本章程在邯郸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内具有最高效力,学生会内的任何机构不得制定与本章程相抵触的规章、文件、决定。

三十八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属于邯郸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

三、校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图





88475



四、校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序号

姓 名

政治

面貌

院系

年级

学习成绩排名*

是否存在不及格情况

1

黄巩乐

共青团员

运动与健康系

2020

  3/27

2

王依鹏

共青团员

艺术系

2020

  2/25

3

王江滨

共青团员

计算机系

2020

  3/35

4

范旭阳

共青团员

旅游与商贸系

2020

  4/29

5

李梦迪

共青团员

管理系

2020

  3/86

6

张文喆

共青团员

软件与大数据系

2020

  4/41

7

俎顺彬

共青团员

机电工程系

2020

  2/32

8

冯晶晶

共青团员

经济系

2020


  3/35

9

孙兆斌

共青团员

运动与健康系

2020

  8/27

10

张少寒

共青团员

食品与生物工程系

2020

  4/44

11

林雨松

共青团员

建筑工程系

2020

  6/95

12

张洁

共青团员

旅游与商贸系

2021



13

李伟娜

共青团员

计算机系

2021



14

刘子豪

共青团员

计算机系

2021



15

马孟雪

共青团员

经济系

2021



16

梁子腾

共青团员

软件与大数据系

2021



17

褚政杰

共青团员

食品与生物工程系

2021



18

郄莹莹

共青团员

食品与生物工程系

2021



19

杜智伟

共青团员

计算机系

2021



20

南莹莹

共青团员

文法系

2021



21

姜葆旺

共青团员

旅游与商贸系

2021



22

陈珈颖

共青团员

艺术系

2021



23

吕萌

共青团员

管理工程系

2021



24

颜冰雨

共青团员

经济系

2021



25

谷胜鑫

共青团员

旅商系

2021



26

郭紫策

共青团员

建工系

2021



27

康旭升

共青团员

机电工程系

2021



28

李子扬

共青团员

经济系

2021



29

王冉冉

共青团员

计算机系

2021



30

李毅帆

共青团员

文法系

2021



31

耿金宇

共青团员

旅商系

2021



32

胡振阳

共青团员

旅游与商贸系

2021



33

翟冰

共青团员

旅商系

2021



34

王世塬

共青团员

软件与大数据系

2021



35

王蕊

共青团员

建筑工程系

2021



36

柴钥豪

共青团员

旅游与商贸系

2021



37

杜彤彤

共青团员

建筑工程系

2021



38

李静怡

共青团员

建筑工程系

2021



39

张宇晨

共青团员

计算机系

2021



40

邵建春

共青团员

文法系

2021










*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学习成绩综合排名(新生、研究生不需填写)

五、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

邯郸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一、主席团候选人预备人选推荐条件

1.具有邯郸职业技术学院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学生。

2.候选人预备人选应当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具有代表性,应当从学院和系学生委员会工作人员和各领域优秀学生典型中产生;应当是学有余力、学业优良的学生,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3.须为本次邯郸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代表大会正式代表。

4.主席团候选人预备人选名额按照各系推荐1名候选人。

二、主席团候选人产生程序

1.候选人预备人选如实填写《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预备人选推荐表》,并将推荐表和专业综合成绩排名表送至所在班级班委会审核。

2.候选人预备人选须经所在班级班委会、系党组织推荐,院团委进行面试审核,报学院党委同意。在院内公示(不少于三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送本次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工作小组进行资格审查,形成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名单。

邯郸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选举办法

一、根据《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等文件,制定本次大会的选举办法。

二、本届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三、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的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和差额选举的办法进行,候选人的差额率不低于应选人数的20%,候选人名单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四、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候选人预备人选,经所在班级班委会、系党组织推荐,院团委面试审核后,报院党委确定。

五、经院党委批准,邯郸职业技术学院本届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候选人共7名,应选主席团成员5名,差额2名。

六、大会选举时,参加选举的代表必须超过应到代表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七、出席本次大会的代表对所列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反对票,也可以弃权或另选他人。对候选人投赞成票,选择带有候选人姓名的选项;对候选人投反对票或弃权,不选择带有此候选人姓名的选项;另选他人,需保证该另选人为邯郸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在校生,选择标有另选人的选项,并在另选人栏内填写另选人姓名。每张选票所选人数应少于或等于应选人数,超过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因故不能到会的代表不能委托他人投票。

八、选票一律要求在规定时间提交,不得超时、延时,或者由他人代为投票的,均视为无效票。

九、被选举人所获赞成票超过实到代表的半数,始得当选。如获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代表半数者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遇赞成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进行投票;进行重新投票时,不论被选举人所得的赞成票是否超过实到代表的半数,以得票多的当选。如获赞成票超过大会代表半数者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从得票未超过半教的被选举人中,以得票多少为序,按不少于缺额数20%的差额进行再次选举,从获赞成票超过实到代表半数的被选举人中,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若获赞成票超过实到代表半数者仍未达到应选名额,则不再进行选举。

十、大会选举设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6名。监票人由各代表团从不是候选人的代表中酝酿推荐,总监票人由大会主席团从监票人中提名。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提交大会全体代表表决通过。总监票人、监票人在大会主席团领导下,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

十一、大会选举设总计票人1名,计票人12名。总计票人、计票人由大会秘书处从不是候选人的代表中提名,提请大会主席团确定。计票工作在总监票人和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

十二、计票结束后,被选举人所获赞成票情况由总监票人按所获赞成票数的排列顺序向大会报告计票结果;当选人名单按姓氏笔画为序,由大会主持人向大会宣布。

十三、本选举办法由邯郸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提出,经代表大会通过后生效。未尽事宜,由大会主席团研究处理。

六、校级学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根据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关于推动高校学生委员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学院党委批准。于116日召开邯郸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学生代表大会。

一、大会主题和主要任务

(一)大会主题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团的十八大和全国学联二十七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院学生会组织和学生干部队伍建设,不断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团结和带领广大青年学生听党话、跟党走,把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作为根本任务,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作为工作主线,认真履行引领凝聚青年、组织动员青年、联系服务青年的职责,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增强对青年的凝聚力、组织力、号召力,做好思想引领、骨干培养、文化艺术生活、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活动为助力建设一流高职院校而努力奋斗,在奋发有为中奏响青春之歌。

(二)主要任务

1.全面总结2020学年学生会工作,讨论并提出学生会未来一年的工作目标及任务。

2.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二、会议时间、地点

(一)时间:

2021116  

(二)地点:

邯郸职业技术学院文化艺术活动中心

会议形式:

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因为疫情防控需要)

三、会议日程

预备会议(10月18日9:00)

1、听取学代会筹备工作报告

2、听取大会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3、表决通过大会主席团、秘书长、副秘书长、代表资格审查小组成员建议名单

4、通过大会代表条件及代表产生办法;

5、表决通过大会分组情况和各代表团团长、副团长建议名单

6、表决通过大会议程(草案)

7、宣布大会代表须知

(二)开幕式(11月6日9:00)

1、介绍参加大会的领导和来宾

2、宣布大会开幕,奏唱《国歌》

3、院团委副书记 张沛海致开幕词

4、院党委委员院长杨爱花作重要讲话

6、开幕式结束

(三)第一次全体会议(13:00)

1、宣读会议须知和安全保密工作要求

2、作学生会工作报告

(四)分组讨论(14:00)

1、各代表团分组讨论

 内容:学习领导讲话;审议学生会工作报告;审议《邯郸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章程》(修订草案);讨论学生会未来工作规划

2、总结汇报分组讨论结果

(五)第二次全体会议(15:00)

1、表决通过大会选举办法;

2、表决通过《总监票人、监票人、总计票人、计票人建议人员名单》

3、宣布邯郸职业技术学院第一届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候选人名单

4、投票选举

(休会,统计选票)

(六)第三次全体会议(16:00)

1、总监票人宣布选举结果

2、宣读《学生会干部自律公约》

3、宣读倡议书

4、致闭幕词

5、宣布大会闭幕

6、召开主席团第一次会议

报道链接:http://www.hdvtc.edu.cn/info/1152/5942.htm


193FE

14C26

12B31


七、校级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邯郸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一)代表比例及构成

1.按照有利于组织和召开会议、有利于讨论和决定问题的原则,学代会正式代表190人,占我院学生总数的1.36%。

(二)代表条件

1.具有邯郸职业技术学院正式学籍的全日制专科生;

2.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无违纪行为;

3.同广大同学保持密切联系,乐于服务他人,受到广大同学的拥护和信任,能代表广大学生的切身利益;能如实反映广大同学的意见,正确行使学生的民主权利。

(三)代表产生的程序

1.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的酝酿各班委会在本系学生会的组织下,根据分配名额、代表条件及构成要求,组织各班级班委会成员酝酿提名,提出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

2.代表的选举和产生

由各系学生会通过无记名差额(代表候选人数应多于应选人数的20%)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学院正式代表并在系内部公示。各系在代表产生后,各系学生会需填写《邯郸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情况报告》和《邯郸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册》,经系党组织确认后,统一提交大会筹备工作小组。

各系代表选举工作,由大会筹备工作小组统一审查。凡代表的产生不符合程序的,将责成原选举单位重新选举;凡代表不具备资格的,将责成原选举单位撤换。

各选举单位按照文件规定选举产生学代会代表后,向筹备工作小组呈报,经院团委审核,将邯郸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学生代表大会选举情况报告及代表名册,报学院党委批准。

、校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类别

姓名

是否为专职团干部

备注

分管学生会组织的校团委副书记

张沛海

学工部副部长

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刘旭日

院团委老师

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户华侨

学工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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