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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教育法治化,从地方家庭教育立法起步

作者:宣传部    时间: 2022-01-08    点击次数:

2021年12月14日,距离《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还有18天,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教育部、全国妇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民政部、司法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广电总局、中国关工委等10部门在京共同召开贯彻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工作部署会。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妇联主席沈跃跃出席并讲话,强调要增强贯彻实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责任感使命感,突出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家长主体责任,协同推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建设,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把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要求落到实处,为党育人,为国育才。

《家庭教育促进法》的通过,让各个协同部门在实施中有了强大的抓手。特别是对于妇联工作给予了明确:发挥妇女在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树立良好家风等方面的独特作用,宣传普及家庭教育知识,通过家庭教育指导机构、社区家长学校、文明家庭建设等多种渠道,组织开展家庭教育实践活动,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在中华女子学院党委书记、法学教授李明舜看来,这部法律对妇联职责、职能的规定,不同于以往的各部法律。它明确规定了妇联组织实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主体责任。

据记者了解,在这部法律正式出台之前,我国已有多地制定相关地方性法规,经过初步探索和实践,在家庭教育方面形成了许多有益的经验,被《家庭教育促进法》吸纳。目前,各地实施的情况如何,又有哪些典型案例?接下来又将如何推动新法的落地实施呢?

家庭教育不再是家务事的江苏样本

“不参加活动我还不知道,我家孩子有这么能干!看来,下次不要再帮他扣扣子了,他自己做得就很好!”在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麒麟街道,一场劳动教育嘉年华活动正在举行,通过孩子们扣纽扣比赛、剥豆子比赛,家长们看到了孩子独立自主的能力。2019年,江苏省通过了《家庭教育促进条例》,规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社区教育工作内容。

在相关的经验中,记者了解到,江苏省妇联社区家庭教育支持行动试点地区麒麟街道第四场培训会现场,出现了这样一幕:“九乡雅苑小区登记76户,其中25户是二孩家庭,合计101个孩子。”“晨光社区银亿东城0~3岁孩子72人,占比50%;3~6岁孩子41人占比29%”……

经过前期近两个月的研讨和考察,负责该项目的南京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儿童发展与家庭教育研究中心副主任殷飞团队最终确定了在麒麟街道三个较为成熟的小区开展社区家庭教育试点。殷飞向媒体表示:“九乡雅苑有现成的活动场所;麒麟锦城有物业提供的活动场所;银亿东城由社区出面在中心区域打造全新的社区家庭教育专属阵地。”

但即便在硬件上如此配合的小区,突破软件仍困难重重。殷飞说:“我们的社区工作者如何能让家庭接纳(家庭教育)这件事、配合我们,需要磨破嘴皮,踏破门槛。”麒麟街道妇联专职副主席苏金花向媒体介绍:“街道妇联主动将服务送入社区,送进家庭,送到妇女儿童身边。”

要想真正落实,就要先摸清辖区内居民家庭的基本情况。苏金花和妇联工作人员、网格员一起深入楼栋,挨家挨户上门发放宣传资料,核实并登记家庭信息,建立家庭档案,引导他们填写问卷,从家庭成员构成到孩子的兴趣特长,每一条都问得非常细致。

通过走访发现,小区网格员数量有限;留守的老人和孩子不会线上操作填写问卷;新入住的居民还没有建立起信任和联系……就在这时,恰逢暑期来临,麒麟街道妇联发起了“小小志愿者”活动,共招募了近50名小志愿者,他们利用周末及晚上休息时间,在家长的陪同下,带上特别定制的工作证登门拜访小区内的其他家庭,为小区内有0~18岁孩子的家庭发放家庭教育手册。

在收集信息、绘制家庭地图的过程中,社区老百姓从不习惯、不信任,到敞开心扉,逐步形成了对社区的归属感。九乡雅苑的王大姐说:“没想到,这次社区是真的为我们服务了,再也不是走形式、走过场,我们把房子买到这里是赚到了,孩子在社区安全了,不会教育还有人帮我们。”

社区家庭教育志愿者们来自本社区,有退休的老人、网格员、楼长,也有老师和同学们,还有正在带孩子的“奶奶团”“妈妈帮”。他们发挥各自优势,在社区生活的不同领域,汇聚家庭教育的各种信息,完善着社区家庭教育地图。哪个家庭教育孩子有困难、哪个家长教育孩子有好的方法、哪个家庭经常打骂孩子等,都是他们要关注的信息。

殷飞认为,社区家庭地图的绘制过程就是家庭教育的服务过程,通过志愿者们多渠道的信息收集,社区家庭教育支持行动项目组对全社区的家庭有了概况性的认知。通过社区家庭地图,志愿者们能精准地知道小区的各种信息,这些信息能使社区组织的家庭教育指导活动更有针对性。

有的家庭抱怨父亲不参与孩子的教育,志愿者针对家庭的诉求,设计活动,鼓励爸爸积极参与家庭教育,专门开展了“爸爸的力量”家庭教育故事征集微信展播。在父亲节,社区组织孩子和父亲一起参与活动,为父亲陪伴孩子提供机会,通过即时的家庭教育指导,提升父亲教育孩子的能力。

殷飞说,很多家长在陪伴孩子的过程中,不一定能意识到自己教育孩子的问题。通过对社区家庭地图的分析,社区家庭教育指导团队对不同年龄段的孩子家庭中存在的家庭教育隐患进行研究排查,形成了一份不同年龄段家庭教育唤醒清单,如安全意识唤醒清单、自理能力提升清单、伤害孩子自尊的教育言行清单等。支持团队利用节假日在社区组织各类亲子活动,以制作展板、张贴标语等方式,唤醒家庭教育的意识。

暑假期间,试点社区纷纷组织辖区孩子的打卡活动,在孩子坚持运动和劳动的过程中,培养他们良好的习惯。殷飞认为,家庭教育的本质就是生活教育,社区家庭教育支持行动就是在生活中通过生活化的喜闻乐见的活动,让家长们在潜移默化中受到启发,得到教育,形成能力。

麒麟街道妇联组织开展了麒麟领读计划——“动听的故事 甜蜜的晚安”睡前故事比赛,积极参赛的妈妈们将睡前故事录制成音频,上传至比赛收集平台。活动共收到86个睡前故事,42个入围故事陆续通过街道微信公众号连载发布。

为了将线上活动落地至线下,他们还策划了“彩虹妈妈”故事会活动。如今,线下故事会活动已经吸引了近百位妈妈志愿者。

麒麟街道还策划了“送爸爸上头条”,旨在鼓励家庭的每个成员能够换一个视角,看到父亲的好及父亲给自己带来的终身影响和细微感动。社区还鼓励每个家庭总结自家教育孩子的经验,通过展板和网络推送给社区的家长们,滋润每个家庭,启发每一位家长。

《家庭教育促进法》要求:国家和社会为家庭教育提供指导、支持和服务。第六条明确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妇女联合会统筹协调社会资源,协同推进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建设,并按照职责分工承担家庭教育工作的日常事务。”《江苏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的扎实实践,为《家庭教育促进法》的落地提供了可复制的样板。

湖北立法加速家庭教育法治化

全国妇联党组书记、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国务院妇儿工委副主任兼办公室主任黄晓薇在讲话中指出,《家庭教育促进法》要求妇联组织要为留守和困境未成年人家长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要充分发挥“联”字优势,整合妇联执委、巾帼志愿者、“五老”队伍力量,多渠道了解掌握特殊困境未成年人家庭需求,常态化开展寒暑假期儿童关爱、结对帮扶活动,精准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引导家长强化主体责任、发挥主体作用。

2021年1月22日,《湖北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通过。此前,对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的家庭教育服务并没有明确的责任主体,条例通过后,明确了妇联承担着整部法律实施的主体责任。当地妇联开展的工作种类繁多,而这其中最触动人心的莫过于一直延续至今的“爱心妈妈”活动了。

2021年10月30日下午,由湖北咸宁妇联、咸安区妇联联合举办的“共读好书 写心声”爱心妈妈结对关爱留守儿童线下活动在咸宁市图书馆举办,咸安区大幕乡10岁的小雨表示,第一次来到这么大、这么美丽的城市,第一次和爱心妈妈一起做游戏、听故事、读书,感觉特别开心,特别幸福。下午3点,来自咸安区大幕乡、官埠桥镇等乡镇的15名留守儿童在爱心妈妈带领下,到图书馆三楼创客厅和爱心妈妈一起做游戏。

《幸福的种子》《不要让陌生人随便触摸我》……共读好书环节,留守儿童与爱心妈妈一起静心阅读,读到有趣的地方,孩子与妈妈们不时相视一笑。在分享阅读感受的时候,大幕乡9岁的小团望着爱心妈妈邓道梅,还没开口就红着眼睛低下头,哽咽道:“妈妈,我爱您,第一次看见您,我就觉得您是一个温柔的人,我有好多好多话要对您说。”邓道梅也流下泪水,紧紧搂着小团。

原来,小团的妈妈五六年没有回家,小团天天盼着妈妈回家。自从邓道梅和小团结对后,小团就和她特别亲近。8月份,邓道梅还去小团家给她买了花裙子,活动结束后打算带她上街玩。

“感谢妇联和爱心妈妈对我的关心,有了你们的关心,我特别知足,特别高兴。上次活动当我在心愿卡上填写心愿时,我非常兴奋,因为好久没有人问我的愿望了。我的愿望是有一双轮滑鞋。没想到爱心妈妈很快就给我送来了轮滑鞋。我知道您盼望着我快乐成长、刻苦学习,我承诺我会努力学习,长大后也要像您一样,做一个有爱心的人,尽自己所能回报社会,帮助更多的人。”官埠桥镇湖场小学六年级学生小海说,爸爸妈妈远在浙江打工,每年只有春节才回来,是妇联和爱心妈妈,让他重新感受到温暖的母爱,感受到社会的美好。在活动现场,咸宁市妇联主席匡烨为爱心结对家庭赠送了漂流书包,陪着孩子们一起参观家风家教主题展览。

匡烨向媒体介绍,自湖北省“万名爱心妈妈结对关爱万名留守儿童”活动开展以来,咸宁市高度重视,全市共招募爱心妈妈600名,结对600余名留守儿童,成立“爱心妈妈”团队8个,让留守儿童不再孤单,健康幸福成长。

咸宁市招募“爱心妈妈结对关爱留守儿童”的做法,为《家庭教育促进法》的立法,提供了有益的参考。

《家庭教育促进法》第30条第二款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妇女联合会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为留守未成年人和困境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实施家庭教育提供服务,引导其积极关注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状况、加强亲情关爱。”

《家庭教育促进法》的落地,将会延续这份爱与责任,为留守和困境儿童带去更多的温暖和关爱。

检察院、妇联探索写入《家庭教育促进法》

在《家庭教育促进法》公布之后,一些家长的疑问也随之而来:“如果不按照法律要求带娃,我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吗?”答案来了——《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规定,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在单位,以及中小学校、幼儿园等有关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发现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拒绝、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或者非法阻碍其他监护人实施家庭教育的,应当予以批评教育、劝诫制止,必要时督促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事实上,在此之前多地已早有相关探索。2021年11月1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妇联、中国关工委联合印发《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典型案例》(以下简称《典型案例》),以此引导各级检察机关、妇联组织、关工委充分认识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的重要意义,学习先进经验和做法,不断推动涉未成年人案件家庭教育指导工作高质量发展。

在《典型案例》中记者看到这样一个案例。朱某甲(女,案发时9周岁)系朱某某与他人非婚生之女。2018年以来,被告人朱某某及同居女友徐某某因家庭琐事及学习问题,经常采取掐拧、抽打等方式殴打朱某甲。

2019年10月,朱某某先后两次使用棍棒、鱼竿支架击打朱某甲左小腿致伤,后因治疗不及时,导致伤口溃烂感染。2020年5月12日,朱某某、徐某某因涉嫌虐待罪被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后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和六个月,均适用缓刑。案件发生后,检察机关与关工委就被害人监护问题进行了多次走访,朱某甲表示仍愿意与朱某某、徐某某二人继续生活,朱某某、徐某某二人也表示愿意改变教育方式,继续履行监护职责。

检察机关遂会同妇联、关工委启动家庭教育指导工作。

首先,对朱某某、徐某某二人进行训诫,使其认识到其不当管教行为已构成虐待罪。其次,由区妇联指派家庭教育指导老师,对朱某某、徐某某二人进行“一对一”家庭教育指导,引导改变不当教育方式,并将二人拉入由检察机关、妇联、关工委、教育局创建的“怀仁家长学堂”微信群,定期参加指导讲座,在群中分享接受家庭教育指导的体会与感触。同时,发挥“以老励老”作用,由关工委的“五老”成员定期和被害女童祖父母进行沟通交流,让其监督教育朱某某、徐某某二人,以亲情感化帮助修复被破坏的亲子关系。

《典型案例》中介绍,检察官多次入户家访,详细了解朱某甲的身体康复情况,督促朱某某、徐某某二人切实履行好监护职责。与村委会保持经常性联系,请其协助跟踪考察朱某甲监护改善情况。通过电话回访朱某甲的老师,了解其学习成绩、在校表现等情况。经过四个月的教育督促和指导,朱某甲一家的亲子关系得到明显改善,朱某某、徐某某签署《监护承诺书》,家庭生活恢复正常。

此外,赣榆区检察院、妇联、关工委会还签了《关于联合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实施细则》,将成功经验转化为常态化机制。他们建立了未成年人被侵害线索排查和反馈机制。通过妇联、关工委、学校、派出所等多个渠道,在全区15个乡镇进行排查,共对3名有轻微家暴情形的监护人予以训诫,对22名履职不当、监护缺失的家长进行家庭教育指导;形成了具有本土特色的“检家”联动机制,通过妇联的基层“妇女之家”“婆婆妈妈大舞台”等平台,由检察官开展法治宣讲,传递科学教育理念。此外,还充分发挥关工委的“五老成员”作用,监督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重点针对由祖父母承担日常监护责任的留守儿童群体,强化监护意识,提高监护能力,防范家庭暴力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据记者了解,在《家庭教育促进法》落地之前,还有重庆、湖南、江西、浙江、山西、贵州等地制定了家庭教育促进条例,也大多以妇联为牵头部门,形成了独具地方特色的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经验,推动了家庭教育促进法的早日出台。李明舜分析表示,对于法律明确规定由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承担的工作,妇联组织要做的主要是协助和推动;对于多个主体都有责任或需要多个主体共同完成的工作,妇联组织要做的主要是协调和组织;对于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机构、家庭教育服务机构的工作,妇联组织要做的主要是指导和监督;对于法律明确规定由妇联承担的或者对于促进家庭教育有示范引领意义的工作,妇联组织则需要具体的组织和实施。

做好家庭工作,发挥妇女独特作用,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交给妇联组织的重要任务。《家庭教育促进法》再次赋予了妇联组织与教育行政部门共同作为法律实施主要责任主体的地位,从不同角度规定了妇联组织做好家庭教育促进工作的法定责任。这部法律的实施,将给我们的生活带来怎样的改变呢?我们拭目以待。(本社记者 张志然)

责任编辑: 李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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